今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学习贯彻好新《细则》,全面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水平,10月9日上午10:30,学校在汇东校区行政中心第五会议室召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工作会。党委副书记唐健禾、党委组织部部长钱晓、副部长何泽彬、党建巡视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委员出席会议。钱晓主持会议。
何泽彬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我校今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并对新修订的《细则》进行了解读。
钱晓在会上发言。他说,新《细则》体现了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新思想、新要求,吸收了基层党建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唐健禾强调,学习贯彻好新《细则》,就是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和基本程序,切实指导推进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他指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委组织部需承担领导责任,党总支需承担全面责任,党建巡视员需承担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关工委老同志的作用。他说,我们需要正确理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涵;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的首位;加强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领导责任;严守发展党员的工作纪律。
据悉,修订后的《细则》共7章44条,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做出了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
(责任编辑:周红蕾 |摄影:祁建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