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在行政楼2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学术交流活动的专题会议,对新近出台的《四川理工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宣讲,并就相关条例作解释说明。学校党政领导汪明义、唐健禾、龚敏、刘康、王成端、肖兴政和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四川理工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交流渠道,追踪学科发展新动态,活跃学术思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鼓励我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我校的学术知名度,促进我校学术交流活动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会上,校长汪明义就《四川理工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背景和相关条例作了解释说明。根据该管理办法,今后我校每年将定期组织校内外专家举办“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论坛”、“科学与人文论坛”、“奋斗者的足迹论坛”和专项论坛等学术性讲座,同时,还将适时举办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此外,为了促进学校的学术科研水平的提升,学校对各二级学院聘请名誉院长、特聘教授等也作出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汪明义还强调,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将每年的9、10月作为“学习方法交流月”,在每年新生进校后加强对新生进行学风教育,在全校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每年还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教学方法交流月”,以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责任编辑:周红蕾 | 摄影:祁建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