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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字:admin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时间:2013-01-09 字号: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保证2013年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拔工作
  12013年将继续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工作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受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除我省“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及相关项目院校负责受理本校相关项目的申请外)。凡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有较大调整的同时新增设了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请各单位按相应要求做好项目工作。具体如下:
  
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要求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并在《单位推荐意见》里予以说明,对其出国研修工作要提出明确目标要求。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批次由两批调整为一批,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32045。其中联合培博士研究生除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了的“985工程”“211工程”签约高校外,“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也可推荐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申报,学校名单及专业目录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博士研究生增加了校内评审环节。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参照《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从国家留学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下载使用),认真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校内公示。校内评审意见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内容。
  
201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实施范围调整为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和文化部直属艺术团体或综合机构,选派类别增加联合培博士生。
  
新增设的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重点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的师资进行选拔,其他高职院校如有需求亦可推荐人选。
  二、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自通知发布日起,我们提供项目咨询。项目申请范围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2013年留学项目专栏》;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31320。请各单位务必于320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3、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332045。请各单位务必于45日前完成申请材料审核、整理、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2013年将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

2、自2013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人员除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外,另需提交1份纸质申请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备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仍需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及提交份数请参照国家留学网“项目指南”。
  3、请各部门协助申请人员做好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准备工作,并依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按顺序整理好申请材料。
  4、申请人员的纸质材料后用别针整理好,报送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及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逾期不再补报。(因网上报名系统将于各项目截止之日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提醒申报人员提前做好网上报名工作,防止网络拥堵。)
  5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
http://www.csc.edu.cn
  四、联系方式
  1、如需咨询具体留学项目,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主管联系,联系方式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项目一览表”查询。
  2、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事宜,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联系人:郑峥
 李扬;电话:010-66093940/3948;传真:010-66093937;电子信箱:zzheng@csc.edu.cnliyang@csc.edu.cn
  3、我处联系电话:550598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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