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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自贡市授予“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称号

文字:52x来源:科技处发布时间:2010-09-06 字号:

    7月29日,在自贡市科学技术局召开了自贡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工作,部署并启动了新一轮知识产权工作任务。在会上,我校被评为“自贡市第二批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2008年我校被自贡市知识产权局确认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近年来,我校狠抓知识产权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制度,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相继制定了《四川理工学院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专利实施条例》等一系列相关管理措施,并通过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系列讲座,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贯穿到整个科技活动中,有效提升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知识产权归属意识和保护意识,充分调动和提高了科技工作者知识产权创造、专利申请保护和转化实施的积极性,从而显著提升了我校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实施效果,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通过近几年广泛深入地开展工作,不断地开拓创新,我校署名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数量正以每年递增31.8%的速度迅速增长,专利申请数和获授权量的年均增长速度则分别达到了53.7%和48.3%,有利地推动和促进了产学研合作。由于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步明显、成绩突出,自贡市知识产权局今年授予我校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我校科技(产业)处刘伟军同志被评选为自贡市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我校被评选为“自贡市第二批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对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加强自主科技创新,推动全校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为实施科技强校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周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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