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我校召开了党委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扩大)会。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二级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学习会首先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一个明星区长的堕落轨迹》。该片运用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揭露了原北京市海淀区区长周良洛严重违法违纪、腐化堕落的犯罪事实,剖析了其从一个杰出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犯罪分子的堕落轨迹。内容详实,剖析深刻,发人深省,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
随后,纪委副书记、监审处处长贾金玲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号)。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开世就《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讲到,《暂行规定》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的重要法规制度,是先于党纪与刑法,介于党纪与刑法之间的重要衔接。问责的内容为领导干部的决策失误、工作失误与不作为,问责的方式分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问责的宗旨与目的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暂行规定》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决心,表明了从权力问责向制度问责的问责转变,问责有利于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克服行政惰性,极具人性化。
党委书记游建军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暂行规定》是将领导干部问责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重大举措,是党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我们不希望问责,但是必须问责;问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少问责、不问责。他强调,广大党政领导干部应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把贯彻落实《暂行规定》与学校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在一起,自律、自警、自醒,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良好的职业态度、作风兢兢业业地完成好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